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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关于长风东鼎问题的处理,市政府有没有考虑业主的利益?

发表于2013-12-12

关于长风东鼎问题的处理,市政府有没有考虑业主的利益? 为什么只退还业主本金,而不追究开发商过失,同时赔偿业主损失?

长风东鼎在卖房时,打着大红本房的广告,2011年 在小店区, 5000以上每平米的价格,就是大红本房子的价格。

业主的购房行为不是明知没有证件而购房。 而是听信了开发商的宣传造成的。 同时价格上付出了大红本的价格,而不是小产权的价格。 与长风东鼎一墙之隔的 龙园,是小产权,当时价格只有4000元。


那试问,市政府开了什么会? 这些会有没有为业主考虑? 房产价格年年在涨,如果只退本金,就是开发商用业主的无息贷款在开发。

同时也要质问,为什么政府后续开发,收归土地后,这个楼盘就合法了? 凭什么不保留原来的业主的购房资质? 有没有通知开发商去补办证件?

既然吊销了山西伊安房地产公司的开发资质,为什么金世纪家园三期还在继续开发继续卖房? 惩戒了哪些审批领导? 文件在哪儿?


发表于2014-01-14

我觉得政府处理的已经的人性化了!现在的处理方案已经是经过了深思熟虑,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一个方案!

发表于2014-01-29

政府就没有考虑业主的利益,我们业主是人家案板的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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